如果把男人比喻是一杯酒,那就是一杯浊酒。其实,从酒的的学说来讲,酒如果太清了就不是好酒了。
我只能说是一个男人,不能算是一个好男人。我有着男人都有的毛病。我想要一个温馨,美满的家庭。我希望温暖的家里干净,明朗,舒适。但我又懒于动手。总想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。我爱我老婆。她真的精明强干。好像是上天专门要她来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的。她每天为我安排好了吃饭睡觉。还要管理这四室两厅的卫生整理。我还会不时地挑剔和责怪她没有做好。老婆就像我生命中的一束光,照亮着我和这个家。
家在六楼,宽大的阳台对着城市的中央。鳞次栉比的楼房和巨型的广告牌,每天都在闪烁的刺眼霓虹灯,看得人目不暇接。为了欣赏这美丽壮观的风景,我不惜高价买了一部高倍率的望远镜。镜头下,灰蒙蒙的天空是青色的,密集而又卑微的楼房像一群赶集的人群,挤挤嚷嚷。大街每个人都在旁若无人地奔走。其实人是最聪明的动物。无论他们曾经怎样地激动,悲伤,哭泣,奸诈甚至阴险,或者肆无忌惮的做爱,当他们走到大街上,都是那样的清纯,无辜和正气凛然。让人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美好。
望远镜里,我经常看到的是深不可测的楼梯和窗口,冷漠和严实的封闭。偶尔在楼角处看到过两条狗的做爱,它们那样的投入和旁若无人,不亚于人类。
镜头里,我已经是第四次看到这个穿红夹克的姑娘。她总背着一个军绿色的背包。从远处看她还不到30岁。一头运动短发,单廋高挑的身材。在她的身后,总跟着一个十来岁男孩。一定是她弟弟。每次,他们过马路时,她都会小心翼翼的牵着他的手过去。
姑娘单廋俏丽的身姿很像我记忆中的初恋情人。不过,她更漂亮一些。我突然感觉到自己荒唐可笑。40多岁的男人还这样想入非非。
老婆去省城学习的这几个月时间,家里有点难堪了,要洗的衣服堆积在沙发上,垃圾满满,窗页玻璃上灰尘蒙蒙。我给好朋友含笑打了电话。他知道在哪里可以请到钟点清洁工。含笑是他的网名。因为他总是一脸的笑,所以,大家也就都这么叫他了。
星期六的清早不到八点。清洁工来了。开门一看,生活中真的有这样的巧合。望远镜里看到的穿着红色夹克的姑娘。满面笑容地站在我面前对我打着招呼。“嗨,您好,我是钟点清洁工。打扰您了。”一股淡淡的乳香扑鼻而来。我连忙笑着请她进来
她进门麻利地开始了洗衣打扫,收拾垃圾,抹窗拖地,忙的不亦乐乎。一个上午,家就光彩整洁,四壁生辉了。我端糖果,切蜜桔,说她辛苦了。她也毫不客气,吃蜜桔,拿糖果。我知道她有弟弟,把大包的糖果硬塞到了她的背包里。她出门时对我说,大哥,下次有什么家务事可以直接叫我。我叫小云。
小云,好听的称呼。他叫我大哥令我雀跃。那一刻我对她充满感激。
曾有一天,我问老婆,我看起来有多大?老婆看着我,觉得我有点弱智似的,喃喃地说,你去查查你的身份证和照照镜子啊。女人就是这样,对自己的男人总有着疑问,一个正常的问题她会想得好宽好远。所以,大多男人不直接向老婆求答案,而宁愿去问其它女人。
晚饭后照例是散步,这是我的唯一运动。在桥头拐角处看到了小云,她正推着一辆三轮车,车上堆满了要洗的被单被面。小云吃力推动着,弟弟也跟在旁边。我知道,她一定不只做清洁工一个工作,肯定兼了几份工作。夏末黄昏的太阳其实还是很烤人的。她运动式的头发全湿了,发末坠下的汗珠晶莹剔透,耀人眼目。她喘着粗气,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苹果,令人怜惜。我不经思索地就走上前,帮她推动着三轮车往前走。
他看到我,调皮的做了一个鬼脸。她的笑容是那样的纯扑,这个只有在少女日记里才有的纯真使我的心猛地被触动了一下。
那个黄昏,我知道了小云不仅仅是清洁工,他还包洗了两个宾馆的被服。她告诉我,在找不到事情做的时候,她还去过歌厅陪唱歌,在肉与酒的喧嚣中她总是穿着全封闭的衣服,陪着笑脸,恍恍地接过一两张钞票,逃瘟疫似的跑回家。她说,没办法,我要养弟弟。
我见到了小云的弟弟。一个已经16岁的“孩子”,他的智力只有六七岁。不管姐姐讲话时是流泪还是伤心,他都在一边傻笑。
每个人都在为生活奔波,小云却是在为生活挣扎。
望远镜头里,我没有再去看那些街头巷尾,庭院楼阁。总在捕捉小云和她的弟弟。她的家住在城东的一个街尾。那是一片还没有开发的老街。狭窄暗淡,陈旧破落和低矮的老房子同豪华气派,霓虹闪烁的这边比起来就像是天堂和地狱。我看到小云不时地从屋里跑出来追走出来的弟弟。为他穿衣服,洗脸,系鞋带。她出门时,总要来回几次,一定是不放心弟弟一个人在家,或者是看门锁好了没有。
我突然替小云担忧起来。
含笑说我,你们读书人就是这样感情丰富,伤感多于思考。喜欢夸大生活里的喜怒哀乐。永远也不会面对现实。含笑是个无职业者,他什么都干,而且什么都会干。是我在生活中的得力帮手。他调侃式地对我说:“她是哪个啊?你这么怜惜她。那就把你那幅祖传卖了,去救济救济她吧?”
他说的祖传是我挂在书房正面的一幅字。那从爷爷手里传下来的“王献之的小楷书”。虽然爷爷和父亲都交待过我,要我好好保存,不许丢失。但我想,一幅好的作品不就是给人观摩和欣赏的,如果老收藏起来,价值何在。我把字幅用镜框装好挂在书房。含笑要我小心小偷。说是件宝物,价值可观。我不懂书法,看不出它的高妙之处。但字体润秀雅正和年代久远的发黄陈旧,使它有一种无端的气势,显示着庄重和高雅。我不知道它为什么到了我家,而且被传了好多代。文革期间,父亲为了保存好它,把它埋在爷爷的坟墓旁边。而且是在一个大年三十别人都在过年的时候去埋的。我也觉得它珍贵和高雅,但我想,它毕竟是一个物件,我不会刻意去经营和保护。含笑说这也就是我对人生的态度:随缘而安。
中秋节快倒到了。含笑又为我请来了小云。她一进门脱掉红色夹克,,利索地帮我清洁和整理。房子窗户面临大街,灰尘多。她满头大汗地站在凳子上细心的擦洗着玻璃窗。娇秀丰满的体姿在阳光的对射下线条分明。她不时地和我聊着天。她说的最多的是他的弟弟。原来,她父亲也是残疾人,父亲因病死了不久,母亲在一个晚上把他们俩交给了奶奶也走了。
七年前,奶奶也离开了人世。她就带着犯痴呆的弟弟开始了“闯生活”。她说:为了弟弟,我什么都干过。这时候,她的眼神里充满着无法描述的沉重,还有一丝无奈。鲜红的脸上像是有泪水但又像是汗珠。薄细的嘴唇似乎锁着一个欲言又止的故事。说话中,我要她注意安全。她看了我一眼说:哥,你真好。她发现我的目光在看着她,似乎有点紧张。用手拉了拉胸前因为举手擦洗时缩上去的汗衫。汗水流湿了她的汗衫,把她动人的曲线美完全袒露在我的面前。我连忙转过头看着窗外。
我有一种感觉,只要我顺着它,就会得到我想要的。我努力地去找别的感觉。我明白,跟着这个感觉走意味着什么。但是,这个感觉就像魔鬼一样,它在变着方向地纠缠着我。它想牵着我走向没有道德轨道的方向。
我想我需要有人拯救我。
一束亮光炫耀了我的眼睛一下。仿佛中这是我老婆的那束光。我闪了一个激灵。义无反顾地走进了书房。
我没有去理会小云了。打开电脑玩起了象棋游戏。
虽说是夏末了,但书房里还是闷热。我起身去卧室拿空调的遥控器。突然,听见小云的一声“哎呀”,我纵步转身进大厅。小云从凳子上摔到了地下。抹布的水滴溅了她一脸。我连忙把她扶抱起来,汗衫全湿了,贴在了她的酮体上,一股清甜的乳香让人产生眩晕。她靠着我,整个身体犹如一团火,黄豆一样的汗珠吊在她的发梢上。我很少看到这样青春诱人的女孩。小云可能也是第一次在一个男人怀里这样无遮无拦地抱住,她惊诧地和我面对面地看着。
大厅的落地窗已经被小云擦得铮亮,远处的楼阁窗台清晰得一目了然。突然仿佛有一道光在我们之间闪开了一道口。我们就那样互相看着,我的心在狂跳,小云的身体颤抖着倒进了我的怀里。我的心乱了,思想像脱缰的野马,狂乱的奔了起来。不管他了!
小云拥抱着我,她的拥抱带着哭泣,带着呻吟,并伴着年轻女孩子的摇晃。
我的脑子里就像被什么抽空了一样,把她抱得很紧。
不知道她的身体上为什么总有一股这么清甜的乳香。小云的嘴唇热烈的吻着我,我也激动的拥抱着她。我不知道她是否接触过男人的身体,或者说很久了。她在我的怀里与其说是喘息,到不如说是在探索,她激情热烈地揉舔着我的身体,我就像饿极了的老虎抓住了一只绵羊,在撕裂、蹂躏着她。我们的血液奔流在一起,排山倒海,翻江填湖。那一刻,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存在,空气里只有狂乱和飞舞的汗珠。
突然,我想起了我看到的那两条狗的做爱镜头。
太阳落山了,房子里充满了温情的阳光。但我们都觉得心惊肉跳。
小云再也没有来过了。作为女孩子,她一定比我更惶恐和后悔。我不敢在望远镜里再去看小云那低矮的老街。我们就像是执行了一次秘密任务是不同单位的特务,任务完成后都不认识了。我静下来思索着我的情绪和感觉,我应该马上停止。让那个激烈的时刻像云一样飘走。
我不知道和我一样的同龄人是不是都会有这样的故事,或者说是艳遇。走在大街上的人们还是那样地温静和坦然。高楼还是挤挤嚷嚷,还有更多的高楼在加入这个行列里。我也还是每天眺望着这个纷纷攘攘的城市。都说站得高,看得远。站得高是可以看得更远,但你能看到人的心吗?看得到人的思想吗?看得到这个社会的丑恶和阴暗,贫穷和疾苦吗?就像小云的家境一样,你是看不到的。
我逐渐地习惯了一个人安静地欣赏窗外的日落和日出,但大厅里似乎总有一丝淡淡的乳香在逗诱着我的思绪。老婆在家的那几天,她怎在问,你怎么了?老看什么啊,每天都一样的。是不是傻了啊?
我拼命地不去回忆那个心惊肉跳的上午。出水芙蓉般的小云,娇嫩似水的身体,还有她带着娇艳的呻吟和那往我胸前拽踹留下的汗珠。那一刻,她不停滴喊着哥。我问她,你怎么总有一股子乳香?她狡黠地对我说,天生的。我奶奶说过,喜欢我的人就会闻得到。
小云没有来了。我准备自己学会整理和清洁。有人敲门。打开一看,是含笑。他好久没有来了。平时,他总隔不了几天要来我这里蹭酒喝。我正要问他。他倒先开口了。
“想不到你是这样一个人?我们的友情算是完了.”,我被他的话问得云里雾里。望着他不知所然。
他显得很气愤的样子,从衣兜里甩出了几张照片。我一看差点晕了。那正是我和小云在大厅心惊肉跳的那一刻的照片。看就知道,那是从远处用高倍相机拍的,清晰度高,连我腕上的手表也看得清清楚楚。
含笑说,小云是他姑姑的女儿。
他说,你要摆平这件事哦。现在,小云要寻短见几次了。是我为你拦着她。你想想,后果是什么吧?如果告诉你老婆,那你就惨了。
我征征地望着眼前的好朋友。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。但他说的有理有据,我无助地看着他,一时说不出话来了。他走到我面前,用手拍着我的肩膀,阴阳怪气地说:我们是好朋友。我还一直不知道你是在勾引我妹妹。我早就看你不惯。你这不知足的家伙!你有房子,车子,可我,什么都没有。凭什么你就要享受在世界上好的东西啊?过几天你老婆要回来了,我可会一五一十的告诉他的。而且,你在单位是主任,怎么样?要不要我也去关照一下啊?
他还是满脸的笑,但这次的笑就像是阎王派来的小鬼,那样的阴森恐怖,奸诈狰狞。他看着我说,怎么样?你这个文化人。我也知道你不愿意太张扬。这样吧,把你的那幅字拿出来,我就会把照片和底片给你。你吗,还是安安稳稳地生活,看看远景,享受你的梦想。
我知道他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。我真的不愿意毁了我的家和我的名声。我对收藏的那幅字本来就觉得它只是个物件而已,给他只是换个主人。只是心里有点对父辈的愧疚。我从书房取下字幅,用原有的盒子包装好。交给了他。他给了我照片和底片。狞笑着一阵风似的走出了我的家门。
我再傻也知道小云不会是含笑什么姑姑的女儿。我只是觉得后悔交了他这样的“好朋友”,亏我平时还经常支持他,真的是瞎了眼。但气愤之余,我怎么也不能接受小云会骗我。真的,一点都不能。难道她的汗珠,她的乳香,她的呻吟都是装出来的?如果是那样,她真的是一个超绝的演员。我的心像有人用一根钢丝在剉着,那样的痛,血流满了我的胸腔。
我看着大街上匆匆行走的人群,这些人都善良吗?是不是也像含笑一样,满脸的笑声后面拿着一把不快的刀,准备割你的肉,让你痛不欲生?是不是人群里都是像我这样愚昧的人,在无知的情感驱使下做了无耻的事。还交了这样卑劣的朋友。这个世界上到底是好人多,还是坏人多?有没有一种更高倍率的望远镜,能看透人的心理;或者是有一座更高的天台,爬上去就能够看清楚人的本来面目。我一阵晕厥,眼里只有灰蒙蒙的一片。
时间在往前走,我也像行尸走肉般在活着。含笑竟然还打来我那表妹可能真的爱上你了,她是哭着接我钱的。
我真想抽这个无耻之徒几个耳光。
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索,我觉得不应该用过去时间里的斑斑点点来消磨未来的时光。我爱生活,我要爱惜自己,尽量不浪费有限的生命。我要坚持着我的信念好好生活着。
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。一天中午,我听到了楼下在喊:六楼有包裹。包裹没有署寄件人名字,只有一个简单的地址。我拆开看,一个四方的盒子,上面一封信。信封上写着:内祥。
我漫不经心地打开信封,一张薄薄的信笺掉了出来。
清秀的字迹映入了我的眼帘:
哥哥:我知道我这样喊你你是不会接受的。但我还是想最后喊你一次。
我不仅对不住你,也对不住我的弟弟、父母亲和我自己的良心。我不想你原谅我。但我只想告诉你。在你家几次清洁工作,认识了你。从你对我的关心和对弟弟病情的问候,就知道你是一个正直善良的男人。我真的喜欢你了。
父亲和我说过,人生像月亮,不会时时是圆的。要把生活中的坎坷当做是月亮缺的那一天。把幸福和满意的时刻当做是月亮圆的时候。我和你度过了幸福的时光,我把它看做是我们的月亮圆的时刻。我真的爱上了你。但月亮似乎对我缺多于圆。到今天我的月亮完全残了,连一线月光都没有了——我被查出得了肺癌。其实,早两年就有医生告诉我要住院,但看到弟弟需要照顾,而且根本就没有钱去治疗。我就想年轻应该加强锻炼没问题的。可我的月亮总是惨淡无光。三月底,我开始咳嗽吐血了,我知道留给我的日子不多了。这个时候医生又检查出弟弟的脑部是由于一个血管瘤压住了神经,医生说做了手术就可能恢复他的大部分智力,但手术需要钱啊。我,没办法,焦急无奈之下我接受了你那个朋友含笑的“建议”,去当勾引你的托,他答应我给我10万让弟弟做手术。
但我知道我是在出卖良心。你对我那么好,我好傻啊!于是,在他得到你的字幅时,我用一张市面上的旧字换了过来,把那个包装还是封好。他五月就带去了广州了。现在即使他回来找我,我已经带着弟弟回到了我的老家。
我可能不久就要到月亮上去了。我要去问问月亮里的嫦娥,为什么她照我的时候总是缺的时候多呢?弟弟老在问月亮里面有没有我告诉他的大哥,那个大哥会来找我们不?他说的大哥就是你,是我告诉他的。他已经可以生活自理了。医生说再恢复一段时间,他会达到正常人的水平的。
写了这么多,真的还想写。可是,你会骂我的。
大哥,不管怎么说,我做了伤害你的事。我只求你能看完这封信,它代表我的心,代表我的眼睛,代表我喜欢你。
月亮的蓝色光芒和嫦娥的翩翩起舞,都只会勾起我迷茫的回忆和心灵的痛楚。如果有灵魂,有天堂,我一定要保护你不再受伤害。
哥哥,妹妹走了。
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。
妹:小云
七月于龙城
真的是这样吗?我流着眼泪读了几遍小云的信。打开四方盒,父亲留给我的传家宝“王献之的小楷书”整齐的折着。我拿出来铺在书桌上,它只是一张黄了的宣纸写上了过去人的字,有这么金贵吗?想想,保留它做什么?是名胜,是古物,或者说是文化的传承,我有点茫然。我决定,把这张我们家所谓的传世之宝永远地锁进保险柜。不再让它现世。收藏好它是为了秉承父辈们的遗志,不让它现世是为了不再有人起贪婪之意,做伤人害人的事情。同时,为了我那一段伤心的记忆,也为了小云。
个人简介:潘剑林,笔名:一毫,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,湖南省诗联家协会会员。医院。80年代始,在《花城》、《海峡》、《特区文学》、广州日报、中国文化报、《知音》杂志发表小说、散文、报告文学,约50万字;年由湘潭市文联、组织部派往湘乡市中沙镇任“湖南省作家、艺术家挂职创作代表”;年12月参加“湖南省戏曲、电影、电视剧编剧研修班”学习,编写了25集电视剧本《杏儿红了》、32集电视剧本《汉魂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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